教育部通報各地學前教育、普通高中等經費投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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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9-28 09:46:46.0
據教育部網站音訊,教育部辦公廳近來發布《關于各地樹立完善學前教育、一般高中和特別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情況的通報》。學前教育方面,現在北京、山西等13個省份和寧波等3個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臺了公辦園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大連出臺了生均歸納補助規范。其間,北京為2250元,上海、天津為1200元。
教育部稱,近些年,各地積極探索學前教育、一般高中和特別教育校園的經費投入機制,積累了必定經歷。為推動一些當地趕快研討擬定生均撥款準則,教育部對各地的經歷做法進行了梳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供各地學習學習。
在學前教育方面,一是擬定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或生均歸納補助規范,保證公辦園正常工作。北京、天津、上海、江蘇、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13個省(區、市)和寧波、廈門、青島等3個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臺了公辦園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大連出臺了生均歸納補助規范。其間,北京為2250元,上海、天津為1200元,海南為600元,陜西學前一年規范為1300元。青海規則公辦園生均共用經費所需資金由省、市(州、縣)依照8:2的份額分管。江蘇、寧夏、青海等地都明確要求依據教育開展、財力情況、辦園本錢、物價水平,當令進步公辦園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
二是擬定企事業單位、團體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政策,支撐供給普惠性效勞。北京依照1000元的規范對企事業單位、團體辦園予以補貼。現在28個省份和5個計劃單列市都出臺了普惠性民辦園斷定管理辦法,擬定了詳細的財務扶持辦法。陜西、西藏依照公辦園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對普惠性民辦園進行補助,青島依照2400元的生均定額補助規范扶持普惠性民辦園。天津、遼寧、廣西、青海等省對供給普惠性效勞、收費合理、質量合格的民辦園依照班級規劃、辦園質量等進行獎補。
在一般高中教育方面,一是擬定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保證一般高中校園正常工作。到現在,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西藏、陜西、青海、寧夏等21個省份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等5個計劃單列市擬定了公辦一般高中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其間,超越2000元的有北京、上海、大連、寧波、深圳等地;1000元—2000元的有天津、遼寧、黑龍江、江蘇、湖北、海南、重慶、四川、青島、廈門等地。
重慶于2014年將撥款規范從生均500元進步到1000元,并提出今后將逐步進步規范。北京、江蘇、廣西、青島、寧波、廈門和深圳等地近年來也不同程度進步了撥款規范。
二是樹立按份額分管的獎補機制,履行當地各級政府職責。陜西規則公辦一般高中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由省與市縣財務按5:5的份額分管,市縣分管份額由各市(區)自行斷定;青海由省、市(州、縣)依照8:2份額分管。寧夏對到達基準定額并全額履行到位的市、縣(區),依照基準定額的50%進行獎補,資金由自治區財務承當。
三是進步寄宿制校園撥款水平,習慣寄宿校園辦學需求。大連規則寄宿制校園按實踐會集住宿的學生數,在原有規范基礎上上浮25%;深圳規則寄宿制公辦校園依據寄宿生人數,按生均300元規范進步財務補助水平。
在特別教育方面,2016年,各地已遍及將責任教育階段特別教育校園生均共用經費規范進步至6000元以上,基本保證了特別教育校園的日常工作。北京規則特別教育校園生均共用經費撥款規范為12000元,廣東最低為小學9200元、初中15600元,上海為7800元,福建省一級的校園2017年到達7600元。除責任教育階段外,多地還對非責任教育階段生均共用經費提出了要求,如新疆規則特別職業教育學生的生均共用經費在責任教育階段規范的基礎上進步50%。青島市規則各區(市)依照當地一般初中10倍的生均共用經費規范,即11000元的規范對接收殘疾幼兒的幼兒園予以補助,并從2017年秋季學期開始一致革除公辦幼兒園殘疾幼兒的保教費,在民辦園就讀的殘疾幼兒參照履行。